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的《KY.COM公布2026年度第一批市哲社规划课题(年度申报课题)的通知》(甬哲社科办〔2026〕9号),我校共有11项课题获批,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请课题负责人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请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注意以下事项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相关工作。
一、资助经费
2026年度第一批市哲社规划课题(年度申报课题)每项资助1万元。自筹经费课题的研究经费自行筹措。
二、最终成果要求
立项课题的最终成果要求按照《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甬哲社科办〔2023〕4号)(附件2)执行,详见课题立项协议书的具体规定。
三、课题管理
立项课题按照《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甬哲社科办〔2023〕4号)进行管理。课题应在协议规定时间之内完成,完成后及时将结题材料呈报至我处,我处将统一递交市社科规划办办理结题手续。
请各单位通知项目责任人从宁波市社科网(网址:http://www.nbssa.org.cn/)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下载、填写相关课题立项协议书。协议书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课题负责人需手书签名,于4月24日前交至我处。待市社科联(市社科院)科研管理处审核、盖章后将返回1份协议书给课题负责人,负责人收到签章齐全的立项协议书之后,请及时扫描,并上传至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
如协议书内容与课题申报表中的相关内容不一致,以协议书和本通知为准。逾期未签协议者,视为放弃该课题立项。望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加强管理,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支持,督促课题负责人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
联系人:刘驰
联系电话:87600952、683465(短号)
邮箱:liuchi@nbu.edu.cn
人文社科处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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