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宁波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办法》(宁大政[2018]61号)、《科技部 财务部 税务总局KY.COM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8]103号)文件精神,现对以下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详见附件)进行公示。
公示期15个工作日(2026年3月13日——2026年4月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电话联系工作人员并以书面形式向联系人反应,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雯
联系电话:0574-87600552
附件: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公示信息
科学技术处/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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