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的《KY.COM做好今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社科工作办通字[2019]第10号)文件规定,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原则上要求按照申请书中计划完成时间申请结项。对逾期未完成的项目实行定期清理制,能够在清理截止期之前完成的项目不再需要提交延期申请。目前,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清理期限定为立项后5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清理期限定为立项后3年。在清理期内的项目一般不能再作延期申请,逾期后全国社科工作办作终止处理或撤项处理。
鉴于以上规定,为加强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过程管理,推动项目负责人及时做好结题工作,具体通知和提醒如下:
一、2026年清理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单见附件1)
1.2021年立项的年度项目清理截止期限为2026年8月20日(教育学项目清理期限为2026年7月8日)。
2.2023年立项的后期资助项目清理截止期限为2026年12月20日。
二、2027年清理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单见附件2)
1.2022年立项的年度项目清理截止期限为2027年8月20日。(教育学项目清理期限为2027年7月8日)。
2.2024年立项的后期资助项目清理截止期限为2027年12月20日。
三、结题注意事项
项目负责人务必至少提前10天将结项材料报至我处,结项材料具体要求详见人文社科处网站服务中心栏目。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后期资助项目、重大项目均需进入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提交结题材料。
(网址https://xm.npopss-cn.gov.cn/?tdsourcetag=s_pcqq_aiomsg)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通知到每一位项目负责人。各项目负责人要发扬优良学风,集中精力完成课题研究,按期提交高质量成果。
联系人:缪老师、电话:87600299
人文社科处
2026年3月10日
相关附件请到学校内网人文社会科学处下载